入境貨物木質包裝必不可少的檢查工作
發布時間:2020/09/18
入境貨物木質包裝檢查范圍包括輸往中國貨物的木質包裝及木質鋪墊材料。這里的貨物木質包裝是指用于承載、包裝、鋪墊、支撐、加固貨物的木質材料,如木板箱、木條箱、木托盤、木框、木桶、木軸、木楔、墊木、襯木等。利用膠合板、纖維板等人造板材制造的木質包裝除外。
來自美國、日本、韓國和歐盟的貨物(不論是否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和入境貨物的木質包裝,在入境口岸清關的,貨主或其代理人憑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向口岸海關辦理通關手續。申請轉關運輸或直通式轉關運輸的貨物,貨主或其代理人應按規定向指運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憑指運地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能實單》向指運地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而不管是出境貨物還是入境貨物,木包裝箱制作出來是否達到相關標準,是否適合客戶需要,都需要進行檢查。
要測量木包裝箱內部尺寸是否與貨物保持一致。多和客戶溝通了解運輸途中可能出現的情況,確保木箱包裝能夠安全應對。木包裝箱在設計時應充分考慮貨物的裝卸及運輸情況,留足一定的富余,保證貨物不能與包裝箱直接接觸,對于易碎品,或者中心不均勻的貨物重點注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固定,保證出入境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